2007年12月25日

南藝觀摩行

黃建宏老師將率團南下參觀台南藝術大學的評鑑展
日期將定在:1/15~17三天,老師將為我們定便宜的招待所(一兩百元)
請在下週一(12/31)之前在此報名

2007年12月11日

2007年12月5日

偽美術系服


作者:honkia
定價:250元 訂購 訂購請寫下姓名及聯絡資料

2007年11月29日

從「Dirty」到「(限制級)」:關於策展的一些看法


  2006年的台北雙年展有個「看似」聳動的標題:「(限制級)瑜珈」(Dirty Yoga),當然這種聳動感和本地媒體保守的泛道德論有關。然而在此我們卻能夠發現一些關於名稱上的趣味,這也是本文書寫的重點,此外也將兼述及關於策展的一些看法。本文參照的資料是「限制級瑜珈」官方網站的四篇新聞稿,就這個大型的展覽來說,希望這必然是策展人(當然指的是台籍策展人)潤過稿的。

  首先我們或可把重點放在「Dirty」和「(限制級)」兩個形容詞上面。就新聞稿提及的,「Dirty」和「(限制級)」「標示了一種對抗與極端的神祕氛圍, 這些形容詞是用來形容任何不見容於社會禮節或規範的東西,不管是指禁忌或不潔,它似乎都處於一種懸浮狀態中, 等待著它的最終命運:淨化與被清洗……暗示了一種一般性限制不成立的臨界狀況。」
[1]在第四篇新聞稿則認為「它暗示了一種擺盪在邊緣的臨界狀況,所有負面意涵都將透過清洗與突破的過程,重新獲得新的可能。」[2]

  在新聞稿中,「Dirty」和「(限制級)」一直都是同時出現的,亦未曾辨別兩者的差異。誠然,就策展人的基本立場而言當然會希望達到中英文名稱的同義,以便在不同的文化情境中達到最基本的傳達訊息的一致性,不過這往往有著實際運作的困難,在不同的語言中因其符號系統之差異,有許多詞彙的互譯是不甚精確的,而在摻入該語言使用地區的文化情貌,則往往顯出更大的差異。既然這是不可避免的,我們也就無需死板地認為「Dirty」非等於「(限制級)」不可。事實上,正是由於這兩個詞彙的差異而產生更為有趣的解讀面向。

  「Dirty」的字義,我們可查到比較普遍的包括骯髒的、污穢的,有時也可以指色澤黯淡、渾濁的,然而它也可以指猥褻的、下流的,而這就帶有色情意味。換言之,這種判斷已然超越了單純物理狀態的描述(如黯淡、渾濁感)與感官覺受的不快感(例如惡臭、黏膩等),而成為文化理論可以觀照的對象。

  而這尤其是涉及「性」議題的,就藝術史中的裸體畫來看,諾許琳(Linda Nochlin)便指出即往的藝術史中沒有女性,她所使用的圖像對比正適合說明此一現象(見附圖)
[3]。「Dirty」的字義或許在附圖的左右兩幀照片對照下尤為明顯,兩者外觀上的相似之處包括:同是正面全身像,同時裸體並露出私處,卻又保有鞋襪,兩者手中的托盤同樣放置水果,水果的外型也同時和位置接近的性徵呼應(女性的乳房和蘋果、男性的陰莖和香蕉)…。然而自古以來女性的裸體就特別受到偏愛,以致當其圖像直接的傳達性暗示時,多數人仍不會給予太嚴厲的批判;男性的身體則反之,換言之這指出了既往藝術家即其預設的觀者主要是異性戀男性。

  此一慣性致使我們面對右圖時產生某些不快感,或許部分來自於模特兒不假修飾的體毛,亦或者更多是來自於陰莖和香蕉的對比。「Dirty」在性方面,有著與既定性傾向與需求極端相反的意味。而這樣的厭惡感卻不是來自白紙黑字限定的規範,而是既有的文化與社會情境、教育過程逐步鞏固的意識型態造成的。

  而「限制級」具有類似的意義嗎?就中文的使用而言,不可諱言它比「骯髒」、「猥褻」等詞彙收歛得多。然而作為一種分類,它顯然更確切不移的指向「暴力」與「色情」兩種情況,而在文化上理解上我們通常更加視「色情」為「限制級」的近義詞。「色情」在「限制級」的社會操作中因而處在一個同時被慾望與被限制的狀態,或許某些人會在這之中帶有些許嫌惡感,然而這個嫌惡感卻未必是因為它極度地與自身性慾不一致,它也可能包含著超出限制的罪惡感。

  因而面對「限制級」我們可能覺得罪惡,面對「Dirty」卻不得不感到噁心。事實上「限制級」的生成過程可能正和「Dirty」相反,我們對於「限制級」的應用首先不是來自於日常生活的情境的,不是來自於我們實際面對一情況的觀感;相反的它反而是某種意識型態下的審查制度,並在面對所不能容忍的狀況時給予的限制,它的對象因而具有傳播特質,而當藝術展現其公開被閱讀的特性時,它也成為了「限制級」的對象之一。

  在語用上,「限制級」則顯示出某種疏離感,我們不會對著車禍現場指稱血肉模糊的狀態是「限制級」的,也不會以「限制級」調情;相反的「Dirty」就可以展露其親密感,它可以是源於感覺的厭惡。就一般的用法而言,「Dirty」是可以有程度漸進區別的,反之「限制級」則是一個二分的判斷,它只有「是限制級」與「不是限制級」的區別,這或許正肇因於它的來源(如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辦法)本來就是一給定的標準,這個標準甚且可以因應社會的轉變而增刪修剪。

  回到「(限制級)瑜珈」這個標題,它甚至不是「限制級」而是「(限制級)」。括號的使用影響著我們在正在追究的語義,無論它表示一種可省略、或是一種補註,我們都可以看到一種語氣的消弱。正如同我們先前提到的「限制級是一種收歛的用法」,在字面上賦予一個括號則更加消弱其語氣。

  就展覽名稱的翻譯上所顯示的不同一,反應在策展機制之於作品則更加明顯,特別是我們如何以「瑜珈」來理解展出的藝術作品?在新聞稿中說明這是不可能的,它寫道:

  以「(限制級)瑜珈」/ Dirty Yoga為主題,並非意圖以任何實際形式引用「瑜珈」或 (限制級), 而是要以這個主題傳達一種「之間」(between-ness)的基本觀念。因為不論是中文引用的(限制級)或英文引用的「瑜珈」 這二個字,在語義上,一方面可以指到很特定的事物,另一方面也因為時空的變遷已跳脫傳統的定義與意義,它們皆可以視情況而聯結到不同事物的指涉上。
[4]

  然而如此也可能造成語言意義的消弱,策展人在這由提醒我們的正是,「瑜珈」並非一般所指涉的瑜珈,其挑選的作品也與瑜珈無關,而是隱喻原具傳統意義但現在已改變的任何事物。因而這個以「(限制級)瑜珈」為名的展覽,將是一個「瑜珈」缺席的展覽。

  我們論及策展經常論及的幾個著名的實例:如史澤曼(Harald Szeemann)1969年策劃的「當態度變成形式」、1972年紐約現代美術館的「高與低」(High and Low)、1989年龐畢度中心的「地球的魔術師」等,就主題與所挑選的藝術作品上,策展欲意提出一種觀察與彙整,展覽名稱和策展論述到展出的藝術作品間的關聯,即是觀點。因而在上述參照下,也使得「(限制級)瑜珈」顯得格外特別。
[1] 2006年6月28日新聞稿,參見http://www.taipeibiennial.org/press/press060628.html
[2] 2006年10月31日新聞稿,參見http://www.taipeibiennial.org/press/press061031.html
[3] 圖片來源:http://www.rci.rutgers.edu/~elk/bergerimages.htm
[4] 2006年10月17日新聞稿,參見http://www.taipeibiennial.org/press/press061017.html